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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兼任會計員法令適用疑義及主計處答復

  • 分類:主計人事類
  • 發布單位:決算科

本縣各國民小學大都未設專任會計人員,因此皆由學校教職員兼任會計工作,且「兼任會計員不得經管財務或兼出納」,經查國小出納工作職掌係歸屬於總務單位之下,今有一國小擬新核派兼任會計員之教師其先生已擔任同校總務主任職務,則該教師雖非同時兼任會計及出納工作,惟是否須因其先生之職務而迴避兼任會計員之職務?經行政院主計處答復如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