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養範圍:臺南市官田區番子田段767地號等8筆土地、水雉生態教育園區內之辦公室及濕地教育中心。
二、認養期限:115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計兩年。
三、認養人資格:具生態保育區域經營管理三年以上實務經驗之立案財團法人、社團法人、保育團體及其分支機構、社區發展協會或其他經本局核准者。
四、認養事項:依據「臺南市政府農業局辦理水雉生態教育園區認養作業要點」第4點所載事項。
五、認養書內容:依據「臺南市政府農業局辦理水雉生態教育園區認養作業要點」第6點備齊資料1式8份及電子檔1份。
六、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七、計畫書寄送地址:臺南市政府農業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八、聯絡人:森林及自然保育科黃技士06-6322231#6187